梦溪笔谈

卷十八 技艺

作者:沈括

贾魏公为相日,有方士姓许,对人未尝称名,无贵贱皆称“我”,时人谓之“许 我”。言谈颇有可采。然傲诞,视公卿蔑如也。公欲见,使人邀召数四,卒不至。又使 门人苦邀致之,许骑驴,径欲造丞相厅事。门吏止之,不可,吏曰:“此丞相厅门,虽 丞郎亦须下。”许曰:“我无所求于丞相,丞相召我来,若如此,但须我去耳。”不下 驴而去。门吏急追之,不还,以白丞相。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,终不至。公叹曰:“许 市井人耳。惟其无所求于人,尚不可以势屈,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。”

造舍之法,谓之《木经》,或云喻皓所撰。凡屋有三分:去声。自梁以上为上分, 地以上为中分,阶为下分。凡梁长几何,则配极几何,以为榱等。如梁长八尺,配极三 尺五寸,则厅堂法也,此谓之上分。楹若干尺,则配堂基若干尺,以为榱等。若楹一丈 一尺,则阶基四尺五寸之类。以至承拱榱桷,皆有定法,谓之中分。阶级有峻、平、慢 三等,宫中则以御辇为法:凡自下而登,前竿垂尽臂,后竿展尽臂为峻道;荷辇十二人: 前二人曰前竿,次二人曰前絛,又次曰前胁;后一人曰后胁,又后曰后絛,未后曰后竿。 辇前队长一人,曰传倡;后一人,曰报赛。前竿平肘,后竿平肩,为慢道;前竿垂手, 后竿平肩,为平道;此之谓下分。其书三卷。近歳土木之工,益为严善,旧《木经》多 不用,未有人重为之,亦良工之一业也。

审方面势,覆量高深远近,算家谓之“軎术”,軎文象形,如绳木所用墨斗也。求 星辰之行,步气朔消长,谓之“缀术”。谓不可以形察,但以算笋缀之而已。北齐祖亘 有《缀术》二卷。

算术求积尺之法,如刍萌、刍童、方池、冥谷、堑堵、鳖臑、圆锥、阳马之类,物 形备矣,独未有隙积一术,古法:凡算方积之物,有立方,谓六幂皆方者。其法再自乘 则得之。有堑堵,谓如土墙者,两边杀,两头齐。其法并上下广,折半以为之广以直高 乘之,以直高以股,以上广减下广,余者半之为勾。勾股求弦,以为斜高。有刍童,谓 如覆斗者,四面皆杀。其法倍上长加入下长,以上广乘之;倍下长加入上长,以下广乘 之;并二位,以高乘之,六而一。隙积者,谓积之有隙者,如累棋、层坛及洒家积罂之 类。虽似覆斗,四面皆杀,缘有刻缺及虚隙之处,用刍童法求之,常失于数少。余思而 得之,用争童法为上位;下位别列:下广以上广减之,余者以高乘之,六而一,并入上 位。假令积罂:最上行纵横各二罂,最下行各十二罂,行行相次。先以上二行相次,率 至十二,当十一行也。以刍童法求之,倍上行长得四,并入下长得十六,以上广乘之, 得之三十二;又倍下行长得二十四,并入上长,得二十六,以下广乘之,得三百一十二; 并二位得三百四十四,以高乘之,得三千七百八十四。重列下广十二,以上广减之,余 十,以高乘之,得一百一十,并入上位,得三千八百九十四;六而一,得六百四十九, 此为罂数也。刍童求见实方之积,隙积求见合角不尽,益出羡积也。履亩之法,方圆曲 直尽矣,未有会圆之术。凡圆田,既能拆之,须使会之復圆。古法惟以中破圆法拆之, 其失有及三倍者。余别为拆会之术,置圆田,径半之以为弦,又以半径减去所割数,余 者为股;各自乘,以股除弦,余者开方除为勾,倍之为割田之直径。以所割之数自乘倍 之,又以圆径除所得,加入直径,为割田之弧。再割亦如之,减去已割之弧,则再割之 弧也。假令有圆田,径十步,欲割二步。以半径为弦,五步自乘得二十五;又以半径减 去所割二步,余三步为股,自乘得九;用减弦外,有十六,开平方,除得四步为勾,倍 之为所割直径。以所割之数二步自乘为四,倍之得为八,退上一位为四尺,以圆径除。 今圆径十,已足盈数,无可除。只用四尺加入直径,为所割之孤,凡得圆径八步四尺也。 再割亦依此法。如圆径二十步求弧数,则当折半,乃所谓以圆径除之也。此二类皆造微 之术,古书所不到者,漫志于此。

蹙融,或谓之蹙戎,《汉书》谓之格五,虽止用数棋,共行一道,亦有能否。徐德 占善移,遂至无敌。其法以已常欲有余裕,而致敌人于嶮。虽知其术止如是,然卒莫能 胜之。

予伯兄善射,自能为弓。其弓有六善:一者性体少而劲,二者和而有力,三者久射 力不屈,四者寒暑力一,五者弦声清实,六者一张便正。弓性体少则易张而寿,但患其 不劲;欲其劲者,妙在治筋。凡筋生长一尺,干则减半;以胶汤濡而梳之,復长一尺, 然后用,则筋力已尽,无復伸弛。又揉其材令仰,然后傅角与筋,此两法所以为筋也。 凡弓节短则和而虚,“虚”谓挽过吻则无力。节长则健而柱,“柱”谓挽过吻则木强而 不来。“节”谓把梢裨木,长则柱,短则虚。节若得中则和而有力,仍弦声清实。凡弓 初射与天寒,则劲强而难挽;射久、天暑,则弱而不胜矢,此胶之为病也。凡胶欲薄而 筋力尽,强弱任筋而不任胶,此所以射久力不屈,寒暑力一也。弓所以为正者,材也。 相材之法视其理,其理不因矫揉而直,中绳则张而不跛,此弓人之所当知也。

小说:唐僧一行曾算棋局都数,凡若干局尽之。余尝思之,此固易耳,但数多,非 世间名数可能言之,今略举大数。凡方二路,用四子,可变八十一局,方三路,用九子, 可变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局。方四路,用十六子,可变四千三百四万六千七百二十一局。 方五路,用二十五子,可变八千四百七十二亿八千八百六十万九千四百四十三局;古法: 十万为亿,十亿为兆,万兆为秭。算家以万万为亿,万万亿为兆,万万兆为垓。今且以 算家数计之。方六路,用三十六子,可变十五兆九十四万六千三百五十二亿八千二百三 万一千九百二十六局。方七路以上,数多无名可纪。尽三百六十一路,大约连书“万” 字四十三,即是局之大数。万字四十三,最下万字是万局,第二是万万局,第三是万亿 局,第四是一兆局,第五是万兆局,第六是万万兆,谓之一垓,第七是万垓局,第八是 万万垓,第九是万亿垓。此外无名可纪,但四十三次万倍乘之,即是都大数,零中数不 与。其法:初一路可变三局,一黑、一白、一空。自后不以横直,但增一子,即三因之。 凡三百六十一增,皆三因之,即是都局数。又法:先计循边一行为“法”,凡十九路, 得一十亿六千二百二十六万一千四百六十七局。凡加一行,即以“法”累乘之,乘终十 九行,亦得上数。又法:以自“法”相乘,得一百三十五兆八百五十一万七千一百七十 四亿四千八百二十八万七千三百三十四局,此是两行,凡三十八路变得此数也。下位副 置之,以下乘上,又以下乘下,置为上位;又副置之,以下乘上,以下乘下;加一 “法”,亦得上数。有数法可求,唯此法最径捷。只五次乘,便尽三百六十一路。千变 万化,不出此数,棋之局尽矣。

《西京杂记》云:“汉元帝好蹴踘,以蹴踘为劳,求相类而不劳者,遂为弹棋之 戏。”余观弹棋绝不类蹴踘,颇与击踘相近,疑是传写误耳。唐薛嵩好蹴踘,刘钢劝止 之曰:“为乐甚众,何必乘危邀顷刻之欢?”此亦击踘,《唐书》误述为蹴踘。弹棋今 人罕为之,有谱一卷,尽唐人所为。其局方二尺,中心高,如覆盂;其巅为小壶,四角 微隆起。今大名开元寺佛殿上有一石局,亦唐时物也。李商隐诗曰:“玉作弹棋局,中 心最不平。”谓其中高也。白乐天诗:“弹棋局上事,最妙是长斜。”长斜谓抹角斜弹, 一发过半局,今谱中具有此法。柳子厚《叙棋》用二十四棋者,即此戏也。《汉书注》 云:“两人对局,白、黑子各六枚。”与子厚所记小异。如弈棋,古局用十七道,合二 百八二九道,黑白棋各百五十,亦与后世法不同。

算术多门,如求一、上驱、搭因、重因之类,皆不离乘除。唯增减一法稍异,其术 都不用乘除,但补亏就盈而已。假如欲九除者,增一便是;八除者,增二便是。但一位 一因之。若位数少,则颇简捷;位数多,则愈繁,不若乘除之有常。然算术不患多学, 见简即用,见繁即变,不胶一法,乃为通术也。

版印书籍,唐人尚未盛为之,自冯瀛王始印五经,已后典籍,皆为版本。庆历中, 有布衣毕昇,又为活版。其法用胶泥刻字,薄如钱唇,每字为一印,火烧令坚。先设一 铁版,其上以松脂腊和纸灰之类冒之。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,乃密布字印。满铁范 为一板,持就火炀之,药稍镕,则以一平板按其面,则字平如砥。若止印三、二本,未 为简易;若印数十百千本,则极为神速。常作二铁板,一板印刷,一板已自布字。此印 者才毕,则第二板已具。更互用之,瞬息可就。每一字皆有数印,如之、也等字,每字 有二十余印,以备一板内有重復者。不用则以纸贴之,每韵为一贴,木格贮之。有奇字 素无备者,旋刻之,以草火烧,瞬息可成。不以木为之者,木理有疏密,沾水则高下不 平,兼与药相粘,不可取。不若燔土,用讫再火令药熔,以手拂之,其印自落,殊不沾 污。昇死,其印为余群从所得,至今保藏。

淮南人卫朴精于历术,一行之流也。《春秋》日蚀三十六,诸历通验,密者不过得 二十六、七,唯一行得二十九;朴乃得三十五,唯庄公十八年一蚀,今古算皆不入蚀法, 疑前史误耳。自夏仲康五年癸巳歳,至熙宁六年癸丑,凡三千二百一年,书传所载日食, 凡四百七十五。众历考验,虽各有得失,而朴所得为多。朴能不用算,推古今日月蚀, 但口诵乘除,不差一算。凡大历悉是算数,令人就耳一读,即能暗诵;傍通历则纵横诵 之。尝令人写历书,写讫,令附耳读之,有差一算者,读至其处,则曰:“此误某字。” 其精如此。大乘除皆不下照位,运筹如飞,人眼不能逐。人有故移其一算者,朴自上至 下,手循一遍,至移算处,则拨正而去。熙宁中撰《奉元历》,以无候簿,未能尽其术。 自言得六七而已,然已密于他历。

医用艾一灼谓之一壮者,以壮人为法。其言若干壮,壮人当依此数,老幼羸弱量力 减之。

四人分曹共围棋者,有术可令必胜;以我曹不能者,立于彼曹能者之上,令但求急; 先攻其必应,则彼曹能者其所制,不暇恤局;则常以我曹能者当彼不能者。此虞卿斗马 术也。

西戎用羊卜,谓之“跋焦”,卜师谓之“厮乩。”必定反。以艾灼羊髀骨,视其兆, 谓之“死跋焦。”其法;兆之上为神明;近脊处为坐位,坐位者,主位也;近傍处为客 位。盖西戎之俗,所居正寝,常留中一间,以奉鬼神,不敢居之,谓之神明,主人乃坐 其傍,以此占主客胜负。又有先咒粟以食羊,羊食其粟,则自摇其首,乃杀羊视其五藏, 谓之“生跋焦。”其言极有验,委细之事,皆能言之。“生跋焦”土人尤神之。

钱氏据两浙时,于杭州梵天寺建一木塔,方两三级,钱帅登之,患其塔动。匠师云: “未布瓦,上轻,故如此。”方以瓦布之,而动如初。无可奈何,密使其妻见喻皓之妻, 赂以金钗,问塔动之因。皓笑日:“此易耳。但逐层布板讫,便实钉之,则不动矣。” 匠师如其言,塔遂定。盖钉板上下弥束,六幕相联如胠箧。人履其板,六幕相持,自不 能动。人皆伏其精练。

医者所论人须发眉,虽皆毛类,而所主五藏各异,故有老而须白眉发不白者,或发 白而须眉不白者,藏气有所偏故也。大率发属于心,禀火气,故上生;须属肾,禀水气, 故下生;眉属肝,故侧生。男子肾气外行,上为须,下为势。故女子、宦人无势,则亦 无须,而眉发无异于男子,则知不属肾也。

医之为术,苟非得之于心,而恃书以为用者,未见能臻其妙。如术能动钟乳,按 《乳石论》曰:“服钟乳,当终身忌术。”五石诸散用钟乳为主,復用术,理极相反, 不知何谓。余以问老医,皆莫能言其义。按《乳石论》云:“石性虽温,而体本沈重, 必待其相蒸薄然后发。”如此,则服石多者,势自能相蒸,若更以药触之,其发必甚。 五石散杂以众药,用石殊少,势不能蒸,须藉外物激之令发耳。如火少,必因风气所鼓 而后发;火盛,则鼓之反为害,此自然之理也。故孙思邈云:“五石散大猛毒。宁食野 葛,不服五石。遇此方即须焚之,勿为含生之害。”又曰:“人不服石,庶事不佳;石 在身中,万事休泰。唯不可服五石散。”盖以五石散聚其所恶,激而用之,其发暴故也。 古人处方,大体如此,非此书所能尽也。况方书仍多伪杂,如《神农本草》最为旧书, 其间差误尤多,医不可以不知也。

余一族子,旧服芎藭。医郑叔熊见之云:“芎藭不可久服,多令人暴死”。后族子 果无疾而卒。又余姻家朝士张子通之妻,因病脑风,服芎藭甚久,亦一旦暴亡。皆余目 见者。又余尝苦腰重,久坐,则旅距十余步然后能行。有一将佐见余日:“得无用苦参 洁齿否?”余时以病齿,用苦参数年矣。曰:“此病由也。苦参入齿,其气伤肾,能使 人腰重。”后有太常少卿舒昭亮用苦参揩齿,歳久亦病腰。自后悉不用苦参,腰疾皆愈。 此皆方书旧不载者。

世之摹字者,多为行势牵制,失其旧迹,须当横摹之,泛然不问其点画,惟旧迹是 循,然后尽其妙也。

古人以散笔作隶书,谓之散隶。近歳蔡君谟又以散笔作草书,谓之散草,或曰飞草。 其法皆生于飞白,亦自成一家。

四明僧奉真,良医也。天章阁待制许元为江淮发运使课于京师。方欲入对,而其子 疾亟,暝而不食,惙惙欲死,逾宿矣。使奉真视之,曰:“脾已绝,不可治,死在明 日。”元曰:“观其疾势,固知其不可救,今方有事须陛对,能延数日之期否?”奉真 曰:“如此似可,诸脏皆已衰唯肝脏独过。脾为肝所胜,其气先绝,一脏绝则死。若急 泻肝气,令肝气衰,则脾少缓,可延三日。过此无术也。”乃投药,至晚乃能张目,稍 稍復啜粥,明日渐苏而能食。元其喜。奉真笑曰:“此不足喜,肝气暂舒耳,无能为 也。”后三日果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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